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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1月份开始,小编每天都会收到很多留言询问2017年的脱贫标准,看来大家为了能脱贫摘帽,都很是努力!这2017年脱贫摘帽的标准,今天总算是等到啦!
相比2016年的脱贫摘帽标准,2017年的都有哪些改变?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
今年的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依旧按照“八有一超”执行。对贫困户有了更体贴更细致的改变。我们先通过一个简单的表格大致阅览一下…
2016年脱贫摘帽标准 | 2017年脱贫摘帽标准 | |||
贫困户 | 有收入来源 | 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 | ||
有住房保障 | 有住房保障 | |||
有基本医疗保障 | 有基本医疗保障 | |||
有义务教育保障 | 有义务教育保障 | |||
有路通村屯 | 有路通村屯 | |||
有饮用水 | 有安全饮水 | |||
有电用 | 有电用 | |||
有电视看 | 有电视看 | |||
家庭当年人均纯收入超过 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 年人均纯收入稳定 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
※表格中红色字体为修改部分
这些政策的改变,将涉及到每一位贫困户切身利益,快来仔细研读一下详细内容!
1.有稳定收入来源且吃穿不愁 咱们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办根据中央从严从稳脱贫、不能随意降低脱贫标准的要求,今年的贫困户脱贫摘帽标准增加了“稳定”和“不愁吃不愁穿”。这意味着,不能只有一时之间的收入,而是要有稳定的收入,收入还要能够吃饱穿暖。 相比2016年的脱贫摘帽标准,又分为有劳动能力家庭、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 对于有劳动能力家庭的脱贫摘帽标准,增加了下列条件,达到之一即可: ①人均水田0.5亩以上(含),或人均旱地1亩以上(含),或人均经济林地1.5亩以上(含),或人均山林地5亩以上(含),通过耕作或流转获得稳定的收入; ②有经营场地(铺面)等,获得稳定的资产性收入; ③养殖有一定规模,获得稳定的收入; ④有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累计半年以上或自主创业,获得稳定的收入; ⑤有其他稳定的收入。 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庭,享受农村低保政策,相比2016年的脱贫摘帽标准,增加了获得A类或B类低保金。有最低生活保障,视为有稳定的收入。 (2)增加了不愁吃不愁穿。指的是通过生产经营或购买获得主粮、副食、衣物,能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2. 有住房保障 为了落实国家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户必须搬迁入住,或交钥匙、具备基本入住条件的新标准,2017年的住房保障标准有了新的调整: (1)新增钢混结构,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评定技术导则(试行)》(桂建村镇〔2009〕9号)进行评定,要求达到房屋安全A、B级标准。新建住房,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含)(包括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用房面积),属新建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的,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门、窗等)。 与往年相比,在2016年认定时,新建且完成工程量只需50%(含)以上、半年内可以完工就算达标的标准,而今年的标准,将贫困户的生活住房保障放在了第一位,真是有了质的飞跃。 (2)对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属于集中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水、电、门、窗等),且已正式交付钥匙;属分散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已搬迁入住。 3. 有基本医疗保障 在年初时,国家交叉考核组对我们广西有医疗保障标准提出的整改意见,为了将整改意见落实到位,将2017年的标准调整如下: (1)增加了贫困户家庭成员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不用为看病支付不起医疗费用而担心啦。 (2)患病(含慢性病、地方病等大病)就医能得到有效治疗,医疗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能得到补助报销,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3)享受到应得的医疗救助政策。 4. 有义务教育保障 今年初国家交叉考核组在广西有关县检查时,发现很多小伙伴辍学率较高,要求重视并整改,为此对2017年的标准进行调整: (1)增加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到应得的教育扶贫政策; (2)增加建立辍学学生劝返制度,对于非贫困辍学学生,教育部门、帮扶联系人入户次数要达到2次以上(含),经动员劝返仍不愿返校的,须家长(监护人)、学校、帮扶联系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 我们都知道扶贫要先扶智,也常把“再穷不能穷教育”挂在嘴边,如今国家义务教育上,从硬件设施到软件文化,都下足了功夫,希望各位同学珍惜每个阶段学习的机会,只要你们不轻言放弃,国家永远支持着热爱学习的你! 5. 有安全饮水 不同以往只要有水即可的标准,今年的饮用水标准特别增加了“安全”两个字,这意味着通过打井,建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来解决饮水问题,要达到安全用水标准,这关系着每一位贫困户的身体健康。 6. 有路通村屯 (1)所在自然村(屯)属20户以上(含)的,有通砂石路以上(含)的路,跟去年相比,增加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机动车能通行。 (2)增加了位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道路建设按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执行。 7. 有电用 家中接通生活用电。 8. 有电视看 与去年相比,今年除了有电视机能看电视外,增加了有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也算有电视看。 9. 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为落实中央从严从稳脱贫的新要求,增加了“稳定”两个字。 (1)增加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2)增加了针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主要通过发展产业或就业增收脱贫。 (3)增加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家庭,可将稳定获得的A类或B类低保金等转移性收入计入家庭纯收入。 这里特别说明一下,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简称低保金)分为A类、B类和C类。 A类为重点保障户、需长期享受; B类为基本保障户、需3—5年享受; C类为一般保障户、需半年到一年享受。 贫困户家庭稳定纯收入包含A类、B类低保金,但不含C类低保金、基础养老金和临时性救助捐助,C类低保金、基础养老金、临时性救助捐助可在《帮扶手册》中登记,但不算入家庭稳定纯收入,只作为“双认定”时的参考。
2017年的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依旧按照 “十一有一低于”执行,但在详细内容上有了多方面的改善,下面我们先通过表格辨别一下。
2016年脱贫摘帽标准 | 2017年脱贫摘帽标准 | |||
贫困村 | 有特色产业 | 有特色产业 | ||
有住房保障 | 有住房保障 | |||
有基本医疗保障 | 有基本医疗保障 | |||
有义务教育保障 | 有义务教育保障 | |||
有路通村屯 | 有路通村屯 | |||
有饮用水 | 有安全饮水 | |||
有电用 | 有电用 | |||
有电视看 | 有电视看 | |||
有公共服务设施 | 有基本公共服务 | |||
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 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 |||
有好的“两委”班子 | 有好的“两委”班子 | |||
贫困发生率低于3% | 贫困发生率低于3% |
※表格中红色字体为修改部分
1. 有特色产业 去年自治区核验时,发现很多地方种只种有几分水稻、玉米,规模小,不能称之为特色产业。为推动产业发展上规模,为贫困户增收提供有力支撑,为此对标准进行调整: 以行政村为单位,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有1—3个特色产业(在该县确定的2—5个特色产业中选定),且覆盖全村60%以上(含)贫困户(无劳动能力或主要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除外)。 (2)有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 以上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再也不能像以往那样,随随便便种点水稻、玉米就成为特色产业了。想要让老百姓脱贫致富,必须得花心思、动脑筋的。 2. 有住房保障 (1)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含),属新建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的,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门、窗等)。 跟去年相比,行政村内有住房保障的农户比例由95%(含)以上提高到98%以上(含),让广大农民群众得到安居乐业,是每个扶贫工作者不变的心愿。 (2)易地扶贫搬迁户,属集中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水、电、门、窗等),且已正式交付钥匙;属分散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已搬迁入住。 3.有基本医疗保障 (1)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村居民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 跟去年相比,行政村内有基本医疗保障的农户比例由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 (2)贫困人口患病(含慢性病、地方病等大病)就医能得到有效治疗,医疗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能得到补助报销,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 (3)医疗救助政策得到落实。 4. 有义务教育保障 (1)行政村内适龄儿童少年能接受义务教育且没有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 (2)教育扶贫政策有效落实。特别提出了“有效落实”四个字,这意味着教育扶贫政策不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真真切切的落实到每一位享受义务教育的同学身上。 5. 有安全饮水 特别提出了“安全”两字,将贫困户的健康放在重要位置。同时与去年相比,行政村内有安全饮水的农户比例由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农户通过打井,建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 6. 有路通村屯 (1)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就近连接上级路网或其他乡镇路网,通行政村的道路达到硬化(沥青/水泥)要求, 跟去年相比,路基宽度由4.5米提高到6.5米,路面宽度由不小于3.5米提高到4.5米。2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通砂石路以上(含)的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机动车能通行。 (2)位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道路建设按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执行。 7. 有电用 跟去年相比,行政村内接通生活用电农户的比例由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这意味着更多的农户家得到通电,给生活带来了越来越多的便利。 8. 有基本公共服务 (1)行政村村委会有办公场所、宣传栏。 (2)行政村内有标准化卫生室(与去年相比,增加了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3)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4)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或行政村中心学校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 (5)增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含),60周岁以上(含)参保老年人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6)增加了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我们不但一步步的实现着脱贫奔小康的伟大梦想,更是朝着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目标前进。 9. 有电视看 跟去年相比,行政村内有电视看的农户比例由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农户有电视机或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10. 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根据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规定,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到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为此对标准进行调整,增加了2个达标条件: (1)行政村有村民合作社,依托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和资金,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入股、租赁、劳务服务等形式,获得稳定的收入。 (2)2017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2万元以上(含)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达5万元以上(含)。 11. 有好的“两委”班子 (1)行政村“两委”班子能较好地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两委”班子没有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农村基层党组织“星级化”管理的方案〉的通知》(桂组通字〔2016〕32号)中所列举软弱涣散村党组织的12种情形,或者已经整顿到位。 12. 贫困发生率低于3% 贫困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的3%标准。
说完了贫困户、贫困村的脱贫摘帽标准,最后来说说贫困县脱贫摘帽标准,2017年贫困县依旧按照“九有一低于”执行。其中所有内容有了更为人性化的改变。我们先通过简单的表格阅览一下。
2016年脱贫摘帽标准 | 2017年脱贫摘帽标准 | |||
贫困县 | 有特色产业 | 有特色产业 | ||
有住房保障 | 有住房保障 | |||
有基本医疗保障 | 有基本医疗保障 | |||
有义务教育保障 | 有义务教育保障 | |||
有路通村屯 | 有路通村屯 | |||
有饮用水 | 有安全饮水 | |||
有电用 | 有电用 | |||
有公共服务设施 | 有基本公共服务 | |||
有社会求助 | 有社会救助 | |||
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 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
※表格中红色字体为修改部分
1. 有特色产业 为了让各县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加快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市场化发展,将2017年的标准进行调整,增加了2个达标条件: (1)有2—5个特色产业,特色产业覆盖贫困户比例达60%以上(含)(无劳动能力或主要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除外)。 (2)县内所有贫困村均有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 2. 有住房保障 (1)跟去年相比,有住房保障农户的比例由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的农户有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含),属新建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的,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门、窗等)。 (2)易地扶贫搬迁户,属集中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水、电、门、窗等),且已正式交付钥匙;属分散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已搬迁入住。 (3)2017年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达90%以上(含)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达到100%。 3. 有基本医疗保障 (1)与去年相比,农村居民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比例从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农村居民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 (2)贫困人口患病(含慢性病、地方病等大病)就医能得到有效治疗,医疗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能得到补助报销,能看得上病、看得起病,医疗救助政策得到落实。 (3)贫困户因病致(返)贫问题基本解决。 4. 有义务教育保障 (1)有健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发展保障体系、健全的师资队伍、完善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2)全县适龄儿童少年能接受义务教育且没有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教育扶贫政策得到落实。 (3)跟去年相比,增加2017年全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90%(含)以上并逐年提高,到2020年达93%以上(含)。 越来越多的孩子将得到更好的教育,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欣慰的呢? 5. 有安全饮水 特别强调“安全”两字,同时与去年相比,全县农户的比例从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通过打井,建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全用水标准。 6. 有路通村屯 (1)跟去年相比,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通路的比例从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行政村村委会或行政村中心学校所在地就近连接上级路网或其他乡镇路网,通行政村的道路达到硬化(沥青/水泥)要求,原则上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20户以上(含)的自然村(屯)通砂石路以上(含)的路,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机动车能通行。 (2)位于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道路建设按自然保护区相关规定执行。 7. 有电用 跟去年相比,农户家中接通生活用电的比例从95%以上(含)提高到98%以上(含)。 8. 有基本公共服务 (1)全县至少有1所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辖区内所有乡镇有标准化卫生院,所有行政村有标准化卫生室(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行政村可不设村卫生室)。 (2)所有行政村村委会均有办公场所、宣传栏。 (3)所有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4)所有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或行政村中心学校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 (5)全县98%以上(含)农户有电视机或电脑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9. 有社会救助 (1)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或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符合当地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含),60周岁以上(含)参保老年人100%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0. 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1)贫困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的3%标准。 (2)增加了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